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3351号
(社会管理类276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综合施策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提案收悉。经商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我委始终坚持把就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稳就业有关政策,全力以赴保持就业大局总体稳定。
一、强化宏观政策就业导向,着力稳住就业大局。一是强化政策协同。高效有序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重点评估新出台政策是否会对就业产生不利影响,推动财政、货币、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调联动、同向发力。二是提升经济发展就业带动力。坚持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加力实施“两重”“两新”政策,深入推进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货币金融环境,扩大有效需求带动就业。三是优化就业市场环境。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破除妨碍劳动力等要素流动的不合理限制。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对恶意欠薪等行为加强失信联合惩戒。统筹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动构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二、支持产业发展和经营主体稳岗扩岗,着力拓宽就业空间。一是推动产业发展。加快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绿色经济、银发经济,释放新兴产业领域就业潜力。出台实施重点产业提质升级行动方案,引导纺织、食品等传统行业转型升级,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交通运输、批发零售、旅游、养老等服务业。二是加力助企纾困。持续落实和完善稳岗返还、稳岗扩岗贷款、社保补贴等政策,大力推进“直补快办”,充分释放政策红利。统筹做好降成本重点工作,“一业一策、一企一策”稳定外贸外资发展,推进头部企业扶持中小企业,加力解决账款拖欠、融资难融资贵、涉法涉诉等问题,助力企业减轻负担、稳岗扩岗。
三、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着力提升就业能力。一是持续扩大职业技能培训资源供给。2021年以来,累计支持地方建设341个公共实训基地、400余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500余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为劳动者实现技能就业、技能增收创造便利条件。二是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聚焦高精尖产业与急需行业、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制定实施《关于推动技能强企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激活各类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作用。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对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规定通过失业保险基金给予技能提升补贴。
四、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强化就业支持服务。一是深化高校人才培养改革。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围绕国家战略、区域重点产业、民生紧缺需求动态调整专业。加强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管理,深度开展校企合作育人、合作办学、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实施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助力学生提高就业竞争力。完善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课程体系,深化择业就业观念教育,引导更多毕业生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二是促进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创业。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今年上半年下达以工代赈中央投资支持地方实施近6000个劳动密集型项目。截至6月底,已吸纳带动27.5万名脱贫人口、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地就近就业。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实现信贷资金直达基层,引导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三是帮扶困难群体就业。健全就业援助工作机制,打包推出“两优惠、三补贴”政策,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兜底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零就业家庭成员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四是强化就业公共服务。密集推进招聘对接,每年组织“10+N”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开展百日千万招聘、大中城市联合招聘、国聘行动等。完善中国公共招聘网、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等服务功能,常态化提供岗位信息、职业指导、求职登记等服务。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谋划“十五五”时期就业促进总体思路和主要举措。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导向,推动经济增长与就业促进良性互动。加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岗位挖潜扩容,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落实好各项稳岗促就业政策。深化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提高劳动力市场供需匹配度。持续优化就业公共服务,提升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能力,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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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