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职成〔2026〕66号
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职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专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切实保障学生实习安全权益、提升实习管理质效,现就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实习信息化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实习信息化管理工作机制
(一)设立实习管理办公室。依托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牵头设立安徽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统筹推进全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政策研究、实习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
(二)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各市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属地中职学校(含省属中职学校,下同)学生实习信息化管理的统筹指导,建立本地区实习信息化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各职业学校是学生实习信息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明确责任分工、责任部门,配齐配强管理人员,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三)健全管理制度。实习管理办公室牵头建立健全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运行、数据服务、日常管理、督查评估、安全保障等制度。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制度要求,加强实习信息化管理工作保障,确保实习信息化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二、强化任务落实,推动实习管理平台全面应用
(一)统一标准衔接。自2026年11月起,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联动、分步实施、一体管理原则,在全省职业院校全面推广使用全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级管理平台”)。各地各校要主动对接、全力配合,按照统一数据标准推进国家、省级、校级平台衔接,逐步实现实习方案备案、岗位信息核验、过程监管、考核评定、材料归档等关键环节数据全流程贯通,构建校、市、省三级联动、上下贯通的实习管理一体化平台体系,同步实现与国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的数据对接。
(二)实施分层培训。省级层面将依托实习管理办公室,面向市县教育局管理部门和学校分管负责同志、业务骨干,定期举办实习信息化管理业务培训班,重点培训政策解读、平台操作、数据分析、风险处置等有关内容。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分层举办实习信息化管理专题培训,将省级管理平台操作规范纳入实习指导教师、辅导员和实习学生岗前培训范畴,确保培训全覆盖、业务全熟悉。
(三)规范数据填报。各地各校要按照“应备尽备、未经备案不得实施”要求,依托省级管理平台严格落实实习分级报备管理。各市教育局要督促指导属地中职学校及时填报数据、完善信息。各职业院校原则上在实习工作开展前30天完成省级管理平台实习备案信息录入、在学生实习开始前10天完成实习信息录入,并动态实时更新实习信息,同时完成国家平台的数据填报导入,确保信息填报合规、准确、完整。
(四)做好档案归集。省教育厅将依托管理平台建立过程性、结果性相结合的实习评价制度,将岗位实操表现、日常考勤、导师评价、安全守纪、实习日志等纳入评价内容,全面规范实习档案过程管理。各地各校要统一归集三方实习协议、监护人知情同意书、实习巡查记录、实习责任保险、考核评定结果等全流程档案材料,实现线上线下双档案闭环留存,做到全程可追溯、可核验。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数据分级管理要求,明确数据访问权限和操作日志审计,切实保障平台数据安全。
三、强化日常监管,全面提升信息化管理工作质量
(一)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各地各校要聚焦实习地点异常、岗位专业不匹配、考勤异常中断、薪酬发放异常、投诉举报集中等关键风险场景,建立平台数据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和学生实习预警处置机制,实现风险早识别、早介入、早处置。要定期梳理排查实习风险隐患,持续提升实习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畅通监督维权渠道。依托实习管理平台,建立健全校、市、省三级学生实习管理监督体系,畅通政策咨询与反馈渠道。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24小时诉求响应处置机制,及时、快速处置违规收费、拖欠薪酬、超时用工等侵害学生权益的实习违规行为。
(三)及时开展自查整改。各地各校要定期开展自查和实地督查,重点核查平台使用、实习备案、过程记录、档案归集等实习信息化管理核心事项,及时核查、整改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学生实习安全。省教育厅将对平台应用成效、数据填报质量、问题整改时效、师生满意度等开展常态化评价,梳理典型案例,定期发布违规情形警示和负面清单,形成“通报一案、警示一片”的治理效应。
安徽省教育厅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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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教育厅(2026年10月28日)